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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繁葉全本TXT下載 歷史軍事、群穿、技術流全集最新列表

時間:2017-02-08 19:18 /軍事小說 / 編輯:方木
《上林繁葉》是最近非常火的一本讀物、歷史軍事、技術流小說,這本書的作者是王子今,小說主人公是司馬,裡耶,紫芝,下面一起來看下說的主要內容是:《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冬,蝝生。蝝非災也。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與“初稅畝”的制度改革相聯絡,但是明確說“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而“蝝非災也”的意見也值...

上林繁葉

更新時間:2018-07-04 06:07

小說狀態: 已完結

作品頻道:男頻

《上林繁葉》線上閱讀

《上林繁葉》章節

《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冬,蝝生。蝝非災也。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與“初稅畝”的制度改革相聯絡,但是明確說“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而“蝝非災也”的意見也值得重視。範寧《集解》:“凡《秋》記災,未有言‘生’者。‘蝝’之言‘緣’也。蝝宣公‘稅畝’故生此災,以責之非責也。”又說:“蝝,以全反,劉歆雲‘此蚍蜉子’,董仲雲‘蝗子’。”董仲所謂“蝗子”之說,應當理解為現了與《史記》成書年代時段相近的生物學知識。

嚴格說來,《秋》及三傳有關“螽”“蝝”“ ”蟲害形成的災情記載,其實還不宜理解為明確的有關蝗災的災害史記錄。作為熟悉《秋》及三傳的學者,對於其中相關文字,司馬遷不可能沒有看到,也不可能不予以充分重視。我們從《漢書》卷二七中之下《五行志中之下》“桓公五年‘秋,螽’”,“釐公十五年‘八月,螽’”,“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八年‘十月,螽’”,“宣公六年‘八月,螽’”,“十三年‘秋,螽’”,“十五年‘秋,螽’”,“襄公七年‘八月,螽’”,“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以及“宣公十五年‘冬,蝝生’”等記錄及劉向、劉歆的災異學評論,就可以知這一情形。但《史記》並不簡單沿承“螽”“蝝”“ ”舊說,而新用“蝗”“蝗蟲”稱謂。就此,司馬遷應當是有沉的全面的思考的。這一名物史現象,或許可以看作昆蟲學認識之歷史邢洗步的現之一。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所謂“蝗蟲從東方來,蔽天”以及《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所謂“蝗蔽天下”,是歷史文獻記載所見最早的關於蝗災的明確資訊。特別是有關災情危害嚴重锯涕記述,如“蔽天”“蔽天下”等語,保留了非常珍貴的歷史記憶。相關歷史記載對於農耕史、災荒史、生環境遷史以及昆蟲學史,都有值得重視的學術價值。

《史記》蝗災史料與秦史傳統和秦文化傳統

《史記》有關蝗災的記錄,很可能沿襲了《秦記》保留的秦史資訊。

《秦記》是秦國官修的以秦國為記述主的歷史著作。《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 (10) 金德建《〈秦記〉考徵》一文指出:“開始寫作《秦記》在這一年。秦文公十三年是公元753年,比較《秋》的記事開始於魯隱公元年(722),還要早30多年。” (11) 秦始皇時代焚書,因李斯的建議。“燒”與“所不去”,自有明確的政策區分:“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秦王朝“焚書”,其實是對所謂“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古以害今”,“以古非今”等言行的嚴酷否定,事實上也由“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的認識基點,因“時異”而建立新的政治文化格局的積極追,走向極端絕對化的反歷史主義的立場。

所謂“史官非《秦記》皆燒之”,就是取締各國曆史記載,僅僅保留秦國史籍。這就是司馬遷在《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中所指出的:“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甚,為其有所譏也。《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惜哉!惜哉!獨有《秦記》,又不載月,其文略不。然戰國之權亦有可頗採者,何必上古。

秦取天下多,然世異,成功大。傳曰‘法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學者牽有所聞,見秦在帝位捧钱,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此與以耳食無異。悲夫!”司馬遷心地惋嘆“諸侯史記”被燒燬,“獨有《秦記》,又不載月,其文略不”,存在簡略等缺陷。然而,司馬遷同時又肯定《秦記》作為歷史文獻的真實

他不贊同因“見秦在帝位捧钱”而鄙視秦的史學文化。他在《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的序文和結語中兩次說到《秦記》:“太史公讀《秦記》,至犬戎敗幽王,周東徙洛邑,秦襄公始封為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見矣。”“餘於是因《秦記》,踵《秋》之,起周元王,表六國時事,訖二世,凡二百七十年,著諸所聞興之端。有君子,以覽觀焉。”對於司馬遷“讀《秦記》”“因《秦記》”之所謂《秦記》,司馬貞《索隱》解釋說:“即秦國之史記也。”

孫德謙《太史公書義法•詳近》確認司馬遷讀過《秦記》:“《秦記》一書,子睹之,故所作列傳,不詳於他國,而獨詳於秦。今觀商君鞅,若張儀、樗裡子、甘茂、甘羅、穰侯、起、范雎、蔡澤、呂不韋、李斯、蒙恬諸人,惟秦為多。遷豈有私於秦哉!據《秦記》為本,此所以傳秦人特詳乎!”以為秦國人物“列傳”記述之“詳”,正因為備這樣的條件。除人物表現之外,《太史公書義法•綜觀》還特別注意到《史記•六國年表》中“有本紀、世家不載,而於《年表》見之者”千硕四十四年中凡53起歷史事件,以為“此皆秦事只錄於《年表》者”。金德建於是據此發表了這樣的判斷:“《史記》的《六國年表》純然是以《秦記》的史料做骨寫成的。秦國的事蹟,只見紀於《六國年表》裡而不見於別篇,也正可以說明司馬遷照錄了《秦記》中原有的文字。” (12)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文末附錄班固評論子嬰的意見:“子嬰度次得嗣,冠玉冠,佩華紱,車黃屋,從百司,謁七廟。”“高,賓婚未得盡相勞,餐未及下嚥,酒未及濡,楚兵已屠關中。”“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班固自稱其判斷得自於《秦紀》,《秦紀》就是《秦記》。可知《秦記》對子嬰事蹟,很可能有比較詳盡的文字記述。班固所謂“子嬰車裂趙高”史事,《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子嬰遂殺高於齋宮,三族高家以徇咸陽。”未見“車裂”的锯涕情節。由此可以推知,班固“讀《秦紀》”領略的史學記述有些似乎並沒有被司馬遷所採用 (13) 。當然,《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還有其他歷史記述也應多基於《秦記》的文字,只是我們現在不能明確知曉。而楊繼承指出,“《秦始皇本紀》”“災異紀事”有些“也不一定出自《秦記》,而是有著另外的史源。”論者引錄趙生群說 (14) ,亦有自己可信度甚高的論證 (15) 。也許锯涕的災異史蹟的文獻初源,可以分別考察。

我們曾經討論過秦史的災異記錄,指出從自然史、經濟史和社會史的角度發掘秦史災異記錄內在的文化涵義,對於我們化對秦史的認識和對秦文化的理解,有積極的意義 (16) 。

引金德建說,以為應當重視“秦國的事蹟,只見紀於《六國年表》裡而不見於別篇”者。我們發現,《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中有關秦災異的記錄,計22例。秦史259年曆程中,重要災異多達22例,較周王朝和其他六國的相關記錄遠為密集。《六國年表》中關於周王朝和其他六國災異的記錄,計只有韓莊侯九年(362)“大雨三月”,魏惠王十二年(359)“星晝墮,有聲”,魏襄王十三年(322)“周女化為丈夫”,魏哀王二十一年(298)“河、渭絕一”4例。其中所謂“河、渭絕一”,列入魏國欄中,其實也是秦國災異。清代學者汪中曾經在學術史論說中指出,《左傳》除了直接記述政治軍事人文歷史而外,所有“天、鬼神、災祥、卜筮、夢之備書於策者”,以為也都屬於“史之職也” (17) 。由此我們似乎可以這樣認為,儘管東方諸國曾經對秦人“夷翟遇之”(《史記》卷五《秦本紀》),予以文化歧視,有所謂“(秦)夷狄也”(《史記》卷二七《天官書》),“秦戎翟之”(《史記》卷六八《商君列傳》),“秦雜戎翟之俗”(《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秦與戎翟同俗”(《史記》卷四四《魏世家》)等說法,但《秦記》的作者,仍然基本繼承著中原文化傳統,其學術資質,至少應大致和東方史官相當,在紀史的原則上,也堅持著與東方各國史官相類同的文化傾向。

這22例災異記錄中,我們以為特別值得重視的,是秦獻公十六年(369)所謂“民大疫”,秦昭襄王九年(298)所謂“河、渭絕一”,秦昭襄王二十七年(280)所謂“地城”,以及秦王政四年(243)所謂“蝗蔽天下”。此4例,分別涉及疾疫、大旱、地震、蝗災。蝗災,被看作影響政治史的嚴重災異。

我們還看到,《史記》卷五《秦本紀》與《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以及《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中,又有《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未予載錄的災異現象18例。而據《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和《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時代史書記錄的災異多至14起。

這些跡象,都說明秦史的傳統和秦文化的傳統,均對自然條件,對自然與人的關係,表現出特別的關注。司馬遷《史記》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因循《秦記》學術基因,並受到包括《呂氏秋》等論著的民本思想影響,關心民生的史學精神得以實現良好發育的條件。《史記》堅持的這種人文理念,也應當為世史家認真領會並努繼承 (18) 。

《呂氏秋》:“蟲蝗為敗”

秦國一時權傾朝,“號稱仲”的相國呂不韋組織門客編寫《呂氏秋》,“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列傳》)其中所謂“集論”,是說這部著作能夠綜諸子,博採百家,“集”眾說之“論”,於是曾經被歸為“雜家”。其學術優,正表現為“兼”“”“貫綜”。《漢書》卷三〇《藝文志》:“《呂氏秋》二十六篇。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名、法,知國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也。及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貫”,顏師古注:“王者之治,於百家之無不貫綜。”《呂氏秋》的這一文化特點,很可能與呂不韋曾經往來各地,千里行商的個人遊歷實踐有關。行歷四方的人生驗,或許可以有益於開闊視,廣博見聞。宋代理學家曾經稱美《呂氏秋》“雲其中甚有好處”,“裡面煞有理” (19) ,指出其中多有精彩內容。《呂氏秋》對於農學遺產的總結和繼承,是眾所周知的。有農學史論著指出,《呂氏秋》反映了“我國農業生產知識開始系統化和理論化”的步 (20) 。其中有關“蝗”的文字,研究者其應當予以關注。

《呂氏秋•孟夏》可見說到“蟲蝗”危害農作物生的內容:“孟夏之月,……行令,則蟲蝗為敗,風來格,秀草不實。”高解釋說:“是月當繼增高,助陽養,而行啟蟄之令,故有蟲蝗之敗。”《呂氏秋•不屈》所記載的政論中,以“蝗螟”“害稼”比喻“無耕而食者”眾多導致的社會危害:“匡章謂惠子於魏王之曰:‘蝗螟,農夫得而殺之,奚故?為其害稼也。今公行,多者數百乘,步者數百人;少者數十乘,步者數十人。此無耕而食者,其害稼亦甚矣。’”高解釋:“蝗,螽也。食心曰螟,食葉曰螣。今兗州謂蝗為螣。”《呂氏秋•審時》中強調及時把農時的重要:“得時之,必芒以,疏節而陽,小本而莖堅,厚枲以均,熟多榮,夜分復生;如此者不蝗。”高注發表了這樣的解說:“蝗蟲不食節也。”陳奇猷則對高注有所駁議。他指出:“‘不蝗’謂不生蝗蟲。高說未允。” (21) 其實,“”作為經濟作物的主要價值,主要在於其“節”“莖”維的提取利用。所謂“蝗蟲不食節”,也就大致保障了“”的收成。就以遷飛習為主要特徵的蝗蟲來說,高注的理解或許較陳奇猷“‘不蝗’謂不生蝗蟲”說更為理。我們關注《呂氏秋》中有關“蝗”的內容,首先注意到“蝗螟”“害稼”,可以導致“蟲蝗為敗”,是農人高度警惕的災難威脅。而所謂“不蝗”,是從事耕作經營的農家的理想。

予耕作經驗和農學知識的總結較為重視的《呂氏秋》一書,較早明確了“蝗”的名義,並借相關農業實踐獲得的經驗用以說明其他社會問題,或許可以看作戰國時期在農業生產發展基礎上農學取得步的一種標誌表現。《呂氏秋》於秦地著成面世,這一文獻學現象,是可以與《史記》採用《秦記》蝗災史料聯絡起來有所思考的。

《禮記•月令》也可見“蝗蟲”字樣。如:“孟夏……行令,則蝗蟲為災。”“仲冬……行令,則蝗蟲為敗。”《月令》一書,雖然“蔡伯喈、王肅雲周公所作” (22) ,鄭玄則明確指出“《呂氏秋》十二月紀之首章”在,而“《禮》家好事者抄之”在的學術源流與次第關係:“本《呂氏秋》十二月紀之首章,《禮》家好事者抄之,其中官名、時、事,多不周法。”陸德明《經典釋文》也指出:“此是《呂氏秋》十二紀之首,人刪為此。”清人朱彬《禮記訓纂》贊同鄭玄的基本判斷,又“申鄭旨釋之”,列舉“四證” (23) 。孫希旦《禮記集解》引孔氏曰:“(《月令》)官名不周法”、“時不周法”、“事不周法”。又指出:“愚按是篇雖祖述先王之遺,其中多雜秦制,又博採戰國雜家之說,不可盡以三代之制通之。”《說文•虫部》段玉裁注更明確寫:“……是以《秋》書‘螽’,《月令》再言‘蝗蟲’。《月令》呂不韋所作。”在有關“蝗”的文字學論說中特別強調“《月令》呂不韋所作”,其學術判定是非常明朗的。

畢竟在我們今天能夠看到的史學文獻中,很可能基於《秦記》記錄的《史記》從歷史考察的角度最早明確提示了“蝗”危害農作的生物現象。這一對於昆蟲學知識、農學經驗、災異記載和史學史回顧都非常重要的歷史文獻遺存,值得多學科研究者共同注意。此,“蝗”作為這一時期出現的文字元號,指向涵義愈益明確。《說文•虫部》寫:“蝗,螽也。”段玉裁注行了比較全面的考論:“《 部》曰:‘螽,蝗也。’是為轉註。《漢書•五行傳》曰:介蟲之孽者,謂小蟲有甲發揚之類。陽氣所生也。於《秋》為‘螽’,今謂之‘蝗’。”段玉裁說:“按螽、蝗古今語也。”又《說文• 部》寫:“ ,蟲之總名也。從二蟲。凡 之屬皆從 。讀若昆。”“螽”字條下又說:“螽,蝗也。”段玉裁注:“‘蝗’下曰:‘螽也。’是為轉註。按《爾雅》有蛗螽、草螽、蜤螽、蟿螽、土螽,皆所謂螽醜也。蜤螽,《詩》作斯螽,亦云螽斯,毛、許皆訓以蜙蝑。皆螽類,而非螽也。惟《秋》所書者為‘螽’。”所謂各種“螽醜”,“皆螽類,而非螽也”,一種可能是指稱不同生階段的“螽”。另一種可能,是現了大一統實現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情形 (24) 。李約瑟曾經以《說文解字》為基點,從“蟲、 、虫部首”中的字考察“物學名稱”。在“與昆蟲類有關的字”中,下列內容和我們討論的主題有關:

蝝yuanyoung grasshopper蝗蟲的蟲。

蝮蜪fu tuohopper蝗蝻的古稱。

蝗huangmigratory locust飛蝗(Locusta )。

螽chungqrasshopper蝗的古稱,現螽斯科(Tettigonuridae)的通名。

chungmigratory locusts可能由螽轉音,成群飛蝗。

蟿chhigrasshopper蟿螽(負蝗)(Acrida sinensis )。 (25)

我們看到,對於各種“螽醜”的觀察和說明,或蟲和成蟲的區別,或現個與群生的區別,或現“飛”與不“飛”的區別。大致到了呂不韋時代,開始採用了“蝗”字。而《史記》關於“蝗”“蝗蟲”的記載,使得這一名號正式入史學典籍,並使得此世代通行。

“蝗”作為災異的發生:生史的重要一頁

蝗災研究,已經多有學者透過認真的歷史回顧,行了有成效的學術說明。但是現在看來,仍有繼續探索的空間。有的論著將有關“蝗”的知識的早期發生確定在較古遠的歷史時期,然而若論點或許有待補充確證。例如有的論著寫,“在中國古代甲骨文中,已有蝗蟲成群”,“中國最古老的典籍《山海經》中”,“山東、江蘇地區有蝗螽”,“中國古老詩歌總集《詩經》”中《豳風•七月》記錄“五月”“蝗蟲跳躍”,“魯國史籍《秋》記錄山東等地發生蝗蟲12次,遷飛1次”等 (26) 。周堯考察上古時代有關蝗蟲的歷史文化資訊,曾經發表了這樣的意見,“蝗災最早記錄,是公元707年,見《秋》:‘桓公五年、螽’。” (27) 倪金指出,“我國古代文獻有確切時間記載的蝗災是在西周時期,《秋》記載,桓公五年(707),‘秋,……螽’。”然而又注意到安陽殷墟好墓出土的玉雕蝗蟲模型,也發現甲骨文中也有關於蝗蟲是否出現的卜問告祭記錄,提示學界注意 (28) 。據昆蟲學家陳家祥統計,自公元707年至1935年,中國保留確切記載的蝗災約為796次 (29) 。有學者在以“世界生物學史”為學術主題的論著中發表了這樣的論點:“昆蟲是整個生物界中最大的類群,它們形雖小,卻極大地關聯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活。中國曆代人民在益蟲研究利用和害蟲防治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就“害蟲防治”特別是“與蝗蟲的鬥爭”的相關歷史表現,研究者指出,“據中國歷史記載統計,從公元707年到公元1911年的兩千多年中,大蝗災發生約538次,平均每三四年就要發生一次,給人們造成很大損失。”論者又寫:“據史料記載,我國自公元707—1949年的2656年間,發生東亞飛蝗災害的年份達804年,平均每三年就大發生1次。” (30) 公元707年應即魯桓公五年。

有學者指出,對“災”“異”的關注和記載突出表現於“秋時期”。在《秋》一書中有集中表現。所謂“生物災害”,即“蝗螟螽蜚生物引發的農業災害,秋以記錄較多。” (31) 《秋•文公三年》記載:“秋,楚人圍江。雨螽於宋。”杜預注:“宋人以其為得天祐,喜而來告,故書。”《左傳•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隊而也。楚師圍江。”杜預注:“螽飛至宋隊地而若雨。”孔穎達疏討論了“楚人圍江”“楚師圍江”與“雨螽於宋”的時序。其實,是否“其事但實在雨螽之”或許並不重要,史書記述的次序,或許反映了對於兩起事件重要的認識。周堯據《秋•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的記載,指出:“螽是蝗蟲,而雨螽於宋則是飛蝗墜地而的最早記載。”魯文公三年,即公元624年。“秋,雨螽於宋。隊而也”,記述了蝗蟲遷飛為害至於尾聲的情形。雖然如論者所說,《秋》可見“確定年份的蟲害記錄”,確實“足可以稱為世界昆蟲學史上獨有的事” (32) ,但是對於其中學者以為與“蝗”有關的記錄,可能還有必要認真分析,有所甄別。

涉及蝗災史的研究者往往把《秋•桓公五年》有關“螽”的文字看作最早的蝗災記載。但是也有嚴肅的農史論著表現出謹慎的學術度。對於“可信”的蝗災史料發表了這樣的判斷:“因秦以古籍都稱蝗為螽或蝝,到《史記》的《秦始皇本紀》‘蝗從東方來’,《孝文帝本紀》‘天下旱,蝗’,《孝武帝本紀》‘西戎大宛,蝗大起’等,才是歷史上最早可信的蝗蟲記載。”對於許多學者視為重要蝗災史資訊的《詩•小雅•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稺”,有研究者認為:“螣可以包括蝗蟲在內,當然不能等同於蝗蟲,所以螣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蝗蟲專稱。” (33) 認定《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蝗從東方來”,“才是歷史上最早可信的蝗蟲記載”的意見,是值得讚賞的。然而論者對於下文“蔽天”字樣似乎未予注意,對於《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蝗蔽天下”的記錄也沒有予以應有的重視。有的昆蟲學史論著甚至寫:“蝗蟲發生數量的驚人與為害的嚴重,古書中也有詳的記載。如《漢書》記載公元218年10月‘蝗蟲從東方來,蔽天’;……” (34) 這樣的說法,無視《史記》的基本記錄,表出對《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的文獻與年代的雙重錯誤理解。

有學者專門研究秦漢時期“農業生產中的蟲災害”的論著,其中寫:“秦漢是我國農業生產中蟲災害的第一個高發期。”然而,論者在對“秦漢蟲災情況”行總結,做出“秦漢時期蝗災、螟災統計”時,卻沒有注意到《史記》這兩則非常明確的蝗災記錄 (35) 。這不免令人到非常遺憾。《說苑•辨物》寫:“逮秦皇帝即位,彗星四見,蝗蟲蔽天,冬雷夏凍,石隕東郡,大人出臨洮,妖孽並見,熒守心,星茀大角,大角以亡,終不能改。”據西漢政論家的觀察和理解,“蝗蟲蔽天”,在秦始皇時代諸多災現象中是排列在先的。就社會危害之嚴重而言,顯然居於首位。

蝗災嚴重危害“農業生產”和社會生活。由於蝗蟲“有些種類有大量個高密度聚集在一起的習,即群聚(Aggregation)”,或寫作“群集”,又形成“成群移居活”的特徵,往往損害農田面積廣大。昆蟲學研究成果告知我們,“東亞飛蝗”“在成群羽化到翅煞营的時期,有成群從一個發生地距離地遷飛到另一個發生地的特徵。”“這種遷飛,是昆蟲的一種適應,有助於種的延續生存。此外,某些昆蟲,還有在小範圍內擴散、轉移為害的習。”“東亞飛蝗〔Locusta migratoria manilensis (Meyen)〕是蝗蟲災害中發生最嚴重的種類。其大發生時,遮天蔽,所到之處,禾草一空。”

東亞飛蝗“年發生代數與時間因各地氣溫而異”,“黃淮海地區2代”。“在2代區,越冬代稱夏蝗,第一代稱秋蝗。”夏蝗“4月底至5月中旬越冬卵孵化,5月上、中旬為盛期”,“6月中旬至7月上旬羽化”。“(秋蝻)於8月中旬至9月上旬羽化為秋蝗,盛期為8月中、下旬” (36)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十〔七〕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與《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七月,蝗蔽天下”的記載,是符現今農業昆蟲學知識中東亞飛蝗年生活史的規律的。

我們討論《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與《史記》卷一五《六國年表》關於蝗災的記錄,注意到時間標示問題。《秦始皇本紀》寫述這位“名為政,姓趙氏”的權者即位事蹟:“王年少,初即位,委國事大臣。”隨即“元年……”,“二年……”,“三年……”,“四年……”,逐年紀事。在“二十六年”“秦初並天下”“號曰‘皇帝’”之,紀年其實應稱秦王政某年。

即“蝗蟲從東方來,蔽天”事,在秦王政四年。這是符年代學常識的。然而《六國年表》則稱“秦始皇帝四年”“七月,蝗蔽天下。”唐《開元佔經》卷一二〇《龍魚蟲蛇佔》“蝗生”條引錄一則《史記》佚文:“《史記》:秦始皇四年十月,螟蟲從東方來,蔽天如嚴雪,是歲天下失苽瓠。” (37) 從“四年十月,……從東方來,蔽天”等文字看,應當出自《秦始皇本紀》,或原本為《秦始皇帝本紀》。

(38) 其文字也使用“秦始皇四年”的說法,是值得注意的。《資治通鑑》在秦王政即位之,二十六年(221)實現統一、稱“始皇帝”之,即以“秦始皇帝”紀年。蝗災發生,即於《資治通鑑》卷八“始皇帝四年”中記述。《七國考》卷二《秦食貨》有“太平倉”條:“《太平御覽》雲:‘秦始皇四年七月,立太平倉,豐則糴,歉則糶,以利民也。’” (39) 今按:此說似僅見於《七國考》。

今本《太平御覽》未見此文。而事在“秦始皇四年七月”,與“蝗蟲從東方來,蔽天”發生在同時,也是很有意思的事。繆文遠說:“徐中師曰:‘古代地曠人稀,糧食缺乏,可以採集、田獵作為補充,不需太平倉。太平倉之法起,董氏引文不可據。’” (40) 又《文獻通考》卷三一四《物異二〇》“蝗蟲”條:“秦始皇四年十月,蝗蟲自東方來,蔽天。”由此亦可推知《史記》有的版本《秦始皇本紀》紀此事可能明確寫作“秦始皇四年”。“秦王政四年”的寫述方式也是存在的。

如朱熹《通鑑綱目》卷一二上、卷一二下、卷一三均可見“秦王政四年”紀事 (41) 。明嚴衍《資治通鑑補》卷六《列國紀》亦見“秦王政四年” (42) 。又有清人郭夢星《午窗隨筆》卷二“納粟”條:“納粟之例,向以為起於漢之貲郎,其實不然。史言秦王政四年,歲屢飢,蝗、疫。令民納粟千石,拜爵一級。” (43) 雖然“秦王政四年”更符年代學的原則,但是“秦始皇四年”將秦王政即位之而統一尚未實現的歷史段落置於秦始皇時代的範疇中,也是有學術的。

如清人褚人獲《堅瓠集》餘集卷四“鬻爵”條說,“秦始皇時,飛蝗蔽天。” (44) 就是採用這樣的歷史階段劃分方式。

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自然注意到發生在秦王政四年或說秦始皇四年(243)的“蝗蟲從東方來,蔽天”“蝗蔽天下”以及“天下疫”的嚴重災情,是秦統一戰爭的生環境背景。考察秦實現統一的軍事史,由蝗災的嚴酷,可以更全面、更真切地認識在秦人自稱“興兵誅稚猴”,“遂發討師,奮揚武德,義誅信行,威燀旁達”(《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的戰爭程中,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遭受的慘重傷害。

(1) 王子今:《秦史的災異記錄》,《秦俑秦文化研究—— 秦俑學第五屆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252—262頁。

(2) 〔清〕錢大昕:《〈史記志疑〉跋》,〔清〕梁玉繩撰:《史記志疑》,中華書局1981年4月版,第1頁。

(3) 〔清〕梁玉繩撰:《史記志疑》,第168頁。

(4) 〔漢〕司馬遷撰,〔本〕瀧川資言考證,〔本〕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4月版,第155頁。

(5) 張元濟著,王紹曾、杜澤遜、趙統等整理,顧廷龍審定:《百衲本二十四史校勘記• 史記校勘記》,商務印書館1997年12月版,第33頁。

(6) 〔清〕佚名:《史記疏證》,清鈔本,第127頁。

(7) 路美玲:《漢代自然災異文學書寫研究》,陝西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0年6月,第15頁。

(8)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字典》印本,四川辭書出版社、湖北辭書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1199頁。

(9) 袁鋒主編:《農業昆蟲學》(第3版),中國農業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89—190頁。

(10) 王子今:《秦史學史的第一頁:〈史記〉秦文公、史敦事蹟》,《渭南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7期。

(11) 金德建:《司馬遷所見書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2月版,第419頁。

(12) 金德建:《〈秦記〉考徵》,《司馬遷所見書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2月版,第415—423頁。

(13) 王子今:《〈秦記〉考識》,《史學史研究》1997年第1期。

(14) 趙生群:《〈史記〉取材於諸侯史記》,《人文雜誌》1984年第2期。

(15) 楊繼承:《秦的災異與符應:歷史記錄與史家建構》,《文史》2016年第4輯。

(16) 王子今:《秦史的災異記錄》,《秦俑秦文化研究—— 秦俑學第五屆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252—2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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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繁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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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子今
型別:軍事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2-0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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