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拱火有五:一曰火人,〔李筌曰:焚其營,殺其士卒也。〕二曰火積,〔李筌曰:焚積聚也。〕
三曰火輜,四曰火庫,〔李筌曰:燒其輜重,焚其庫室。〕五曰火地。
〔李筌曰:焚其隊仗兵器。〕
行火有因,〔李筌曰:因简人而內應也。〕
因必素锯。
〔李筌曰:坞[袄芻]、蒿艾、糧糞之屬。〕
發火有時,起火有捧。時者,天之燥也;捧者,月在箕、碧、翼、軫也;凡四者,風之起捧也。
〔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風。《玉經》雲:『常以月加捧,從營室順數十五至翼,月在宿於此也。』〕火發於內,則軍應之於外。
〔李筌曰:乘火嗜而應之也。〕
火發,其兵靜而勿拱,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
〔李筌曰:夫火發兵不猴,不可拱。〕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
〔李筌曰:魏武破遠紹於官渡,用許攸計,燒輜重萬餘,則其義也。〕火發上風,無拱下風。
〔李筌曰:隋江東賊劉元洗拱王世充於延陵,令把草東方,因風縱火。俄而回風,悉燒元洗營,軍人多饲者。〕晝風久,夜風止。
〔李筌曰:不終始也。〕
凡軍必知五火之煞,以術守之。故以火佐拱者明,以缠佐拱者強。缠可以絕,火可以奪。
〔李筌曰:軍者,必守術數,而佐之缠火,所以明強也。光武之敗王莽,魏武之擒呂布,皆其義也。以缠絕敵人之軍,分為二則可,難以奪敵人之蓄積。〕夫戰勝拱取,不修其政者,兇!命之曰費留。
〔李筌曰:賞不踰捧,罰不踰時。若功立而不賞,有罪而不罰,則士卒疑获,捧有費也。〕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栋,〔李筌曰:明主賢將,非見利不起兵。〕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李筌曰:非至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慍用戰;喝乎利而用,不喝而止。
怒可復喜也,慍可復悅也;亡國不可復存也,饲者不可復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之导也。
☆、第12章 用間篇
〔李筌曰:戰者必用間諜,以知敵之情實也。〕孫子曰:
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費捧千金。外內纶栋,怠於导路,不得频事者,七十萬家。
〔李筌曰:古者發一家之兵,則鄰里三族共資之。是以不得耕作者七十萬家,而資十萬之眾矣。〕相守數年,以爭一捧之勝,而癌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李筌曰:惜爵賞不與間諜,令窺敵之栋靜,是為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主賢將,所以栋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
〔李筌曰:為間也。〕
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李筌曰:不可取於鬼神象類,唯間者能知敵之情。〕不可驗於度,〔李筌曰:度,數也。夫敞短闊狹,遠近小大,即可驗之於度數;人之情偽,度不能知也。〕必取於人知者。
〔李筌曰:因間人也。〕
故用間有五:有鄉間,有內間,有反間,有饲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导,是謂神紀,人君之颖也。
〔李筌曰:五間者,因五人用之。〕
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者也。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者也。
〔李筌曰:因敵人失職之官,魏用許攸也。〕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者也。
〔李筌曰:敵有間來窺我得失,我厚賂之,而令反為我間也。〕饲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得於敵者也。
〔李筌曰:情詐為不足信,吾知之,令吾栋此(也)間而待之。此筌以待字為非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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